本报记者高岗栓太原报道 山西省太原市市长耿彦波近日主持召开今年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还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
太原市在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基础上,将《应急预案》分为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标示。
根据预警级别,太原市分别提出了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其中,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包括工业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面源污染等具体控制措施。内容包括重污染行业企业限产或停产、施工工地停工、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市区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饭店临时强制性停业等。
记者了解到,太原市制定的最高级别红色预警强制性措施除了实行橙色级别的各项措施外,还将采取更严厉的强制措施:除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必需品的供热、发电等企业和机械加工、食品加工企业外,其余所有大气污染排污企业全部停产;本市公务车在单双号限行的基础上,再停驶30%。
此外,《应急预案》还提出强制管理措施,如每隔数小时通报一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公交备用车辆全部上路,预警区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或停课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