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王双瑾西安报道 记者近日从陕西省西安市纪检监察部门获悉,今年10月以来,西安市纪检监察系统对治污减霾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了严肃问责。今后,对月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将追究区县、开发区领导的责任。
在此次问责中,西安市纪检监察系统给予6人行政处分,诫勉谈话11人,撤职1人,约谈区级领导4人。西安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冬季治污减霾工作推进会后,各区县、开发区、各部门都高度重视,梳理治污减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照方案找准问题,强化工作措施,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下一步,西安市纪委监察局将按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增加今冬明春集中暗查行动频次和范围,并邀请媒体进行跟踪曝光,加大问题纠正和处理力度。同时,继续抓好月度考核打分排名工作,按照《西安市冬季保卫蓝天行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要求,从10月开始,对月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单位,追究区县、开发区领导的责任。同时,西安市纪委监察局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等问题及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及负责人责任,并视情节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