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地方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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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三个重点 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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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市环境监察系统狠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防治
抓住三个重点 提升监管效能

 

◆蔡新华 杨立群 刘静 骆奇

近年来,上海市环境监察系统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日常环境监察为抓手,深入推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3个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效能,为维护城市环境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为什么提出三个重点?

上海全市面积为6340.5平方公里,企业数量超过12.5万家,面积小、企业多、密度高、污染成分和污染源鉴别难度大;市民环保知情权、参与权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客观上提高了环境保护的要求;一线环境监察人员严重不足,难以做到全方位、多层次、精细化监管企业环境污染。

为有效防治环境污染、缓解信访矛盾,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以下简称市总队)高度注重3个重点工作。

所谓重点地区,就是将宝山南大地区,金山第二工业区,浦东高桥石油化工区,4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等区域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执法整治。各区县环境监察支队(以下简称区县支队)也依据是否位于水源保护地、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风险、是否列入地方政府整治重点、是否存在高污染行业及企业、是否存在居民环境信访投诉焦点等情况确定重点地区。

所谓重点行业,就是将高污染、高排放、重金属排放、信访矛盾多的行业列为重点。各区县支队根据辖区内的行业结构特点,结合日常监管、信访投诉等开展调查分析,大部分区县支队将高污染、重金属排放行业作为重点行业,中心城区则将汽修、印刷等行业作为重点行业开展相关执法工作。

所谓重点企业,就是加强对环境保护部印发的2013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日常监管,促进各类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企业发生违法排污行为。

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队长何辰总结说:“通过3个重点工作,可以有效发挥监察队伍的监管功效;有效控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减排;有效警示其他地区、行业、企业违法行为。”

如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市总队要求,结合区域实际情况,认真梳理辖区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整治。

■挖掘潜力,不断提高监察人员能力水平

上海市环境监察系统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丰富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注重执法经验交流,增强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努力做到“四个确保”,提高执法效率,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强化监察知识学习,确保执法人员专业化。上海市先后组织市、区两级环境执法人员参加全国环境监察管理高级研修班、全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培训、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数据汇审培训、全国“12369”环保举报热线举报受理培训、市环境监察岗位培训、环境监察稽查专项培训、市环境监察岗位培训等,取得了良好成效;开展水环境领域环保执法操作性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用于执法、新形势下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等多个课题的研究工作;以争创全国一流为目标,在全市环境监察系统继续开展调研报告撰写评优活动,共收集整理区县支队调研报告21篇。

加强环境执法稽查,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化。继续推进《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工作规范(试行)》的修改完善和实施,指导区县支队规范执法;落实污染源监察、行政处罚、排污费征收和风纪稽查4项稽查内容,深入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将稽查情况作为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结合环境保护部相关要求,深化稽查试点工作,在部分中心城区和非中心城区环境监察队伍中开展专项和全面稽查指导;深化执法回单制度,增加执法回单的回收渠道,方便执法相关方反馈执法情况,为开展日常稽查提供公众基础,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化。

建设廉政防控体系,确保执法人员廉洁化。严格按照“查、评、防、控”工作部署和权责一致的要求,认真梳理工作职责,编制科室和岗位职权目录,依据每个岗位的各项职权,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面开展岗位自查和互评,填写《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多渠道开展廉洁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环保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监察系统内部开展警示教育,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紧密结合“政风行风重点评”情况,开展廉政勤政教育,严格执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环境监察“五项承诺”、环境监察人员“六项禁令”和“六不准”,增强监察人员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确保执法系统文明化。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以创建文明科室为载体,有效落实具体管理制度。同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陆续开展社区共建、爱心助学(资助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大新中学12名贫困学生)、义务献血、服务社会等活动,努力提升队伍素质和形象,2013年4月和5月,市总队分别获得“上海市环保局系统文明单位”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集中力量,切实加强重点地区环境监管

何辰介绍说,上海市环境监察系统在认真梳理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的基础上,开展了宝山南大地区、高桥石化地区、金山石化化工集中区域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专项整治。

市总队与金山支队一起,通过加强与浙江省环境监察总队和市区两级水务部门等开展跨省和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了金山化工石化集中区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打击力度,查处了一批未批先建、久拖不验、违法处理危险废物、使用雨水口排放污水以及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的企业;督促金山第二工业区污水厂建成并投入使用,强化了区域内企业的环保守法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

为加强上海化学工业区的环境监管工作,提高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缓解信访矛盾,根据上海市环保局的要求,市总队去年专门组建了上海化学工业区环境监察支队(以下简称化工支队)以加强园区的环境监管,化工支队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化工区环境日常监管、排污收费、信访调处等工作;加强对高桥石化地区及周边石化企业的环境排查,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积极构建区域环境污染源三维模型系统,强化了对排污企业在检修、放空等非正常情况下的排污监管,减少了环境隐患。

针对宝山南大地区危化企业多、安全隐患突出、环境污染严重、基础设施匮乏和信访矛盾尖锐等问题,市总队与宝山支队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了一批未办理环评报批手续或未配备环保设施即擅自投入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危废处置不规范以及存在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的企业;注重构建区域整治联动机制,对搬迁、关停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掌握企业动态,防止关停企业死灰复燃;推动区域结构调整工作进程,区域执法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针对高桥石化地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市总队联合浦东新区支队和杨浦区支队对高桥石化区域内及周边企业开展了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高空大气污染物排放源,了解各污染源在正常状态以及应急状态下的污染物处理设施以及应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状况、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排放量、预计的影响范围,完成厂区环境风险源的梳理,建立风险源列表、联络图(细化到装置、车间),确保在污染事故发生后能在第一时间内发现问题并响应。

目前,上海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如下安全隐患:一是未批先建问题突出,非法建设项目屡禁不绝;二是环保治理设施缺乏,部分项目污染物严重超标;三是危险品及危废堆存不规范;四是镇、村、企业饮用水水源保护意识淡薄,非法招商现象严重;五是水产、畜禽养殖等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依然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市总队联合松江、宝山、崇明3个区县支队,对全市4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情况进行回访,了解污染企业关停、搬迁进度,查看整治效果。通过检查发现,2012年,二级保护区内留存的60家企业中有3家已关闭,10家企业处于停产停业状态(含3家无人值守的企业),其余47家企业均正常生产;另外,发现有9家新进企业。对于保护区内污染企业调整速度放缓、新进企业现象有所反弹的情况,除对两家违法行为比较严重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外,对今后加快污染企业调整速度、启动地方政府问责及开展媒体曝光等后续工作提出了明确建议。

■把握规律,积极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

2012年,上海市环境监察系统以解决行业性环境问题为出发点,配合排污许可证试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化工行业、污水处理行业、铅蓄电池行业等专项执法整治。

开展针对以铅蓄电池和有电镀工艺企业为主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检查。市区两级监察部门共检查相关重金属排放企业253户次。其中,市级环保部门组织开展了铅蓄电池及铅再生企业后督察、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抽查等工作,检查涉铅企业19家、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54家,各区县环保部门检查电镀企业和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180家。检查中共发现违法行为24起,均依据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还就现场检查时发现的各类环保问题向企业提出整改意见。

以规范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管理为目标,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处置企业专项检查。市总队按照环境保护部和市环保局工作要求,联合相关区县支队,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等方面对全市50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了解企业废水、废气排放,以及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环保处理设施、污水纳入城市管道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行业环境管理粗放、风险防范意识淡薄、违反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应急工作不完善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落实。对环境污染严重、违法行为清楚的企业予以立案处理,有力地整治了违法企业,保障了群众环境安全。

开展自来水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通过对全市68家自来水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问题:一是未配备尾水处理设施,尾水直接排入河道,长期排放对周边河道的水质影响较大。二是对于尾水排放至环境水体的企业,征收排污费的比例较低。对此,市总队提出建议:一是加快关闭郊区县中小水厂。这些水厂无论在供水规模、取水安全、尾水排放等方面,均难以满足日益严格的环境管理要求,不适合继续生存下去。二是实施分类管理。对已有尾水处理设施的企业,将尾水处理设施作为一般污染物处理设施进行管理,加强对运行记录、运行台账的日常管理,逐步规范企业的环保管理行为。三是对目前所有尾水排入环境水体的制水企业,应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排污申报,并缴纳相应的排污费。

启动电子行业专项摸底调查。市总队对涉及重金属排放的电子行业开展全面摸底,通过对30余户样本企业的系统调查,初步掌握本市电子行业涉及的产业链分布、工艺特点、原料使用和排污现状等情况,为明年分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奠定基础。继续对涉重行业中的电子行业开展执法检查与调查研究。通过行业性的调研,摸清行业在本市的分布情况和发展现状,弄清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产生情况,厘清重点产污环节,对处于产业链不同阶段的不同环节提出监管要求和建议,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集中整治。

■力促减排,持续深化重点污染源精细化监察

为促进总量减排,按照今年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市总队及各区县支队继续深化重点污染源的精细化监察工作机制,努力提高环境执法实效。

通过深化精细化监察工作机制,上海市环境监察系统进一步掌握了污染源产排污信息。环境执法人员不断创新执法理念,通过开展节假日错时执法、夜间突击检查、不定时抽样检查、执法后督察等形式,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监督考核,对废气源自动监控设备和废水源自动监控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监察效能,成功查实和处置一批违反建设项目环评报批制度等典型环境违法排污案件,有力威慑不法排污企业。

为倡导执法与服务并重理念,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市总队结合本市电力企业环保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本市电力企业召开年度排污申报及环境统计培训会。对相关企业环境统计年报与排污申报工作、日常环境管理等进行深入指导,取得了一定成效。针对宝钢这样的大型排污企业,市总队组织人员针对其焦炉使用情况及群众投诉其污泥和油污污染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并结合日常监察工作,对宝钢各分厂从生产工艺到污染物的产生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的排摸调查,为系统完成宝钢环保管理工作调研报告打好基础。

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3个重点工作的开展,有效促进了环境保护,控制了环境污染风险,缓解了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信访矛盾,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重点区域污染得到有效监管。重点加强对金山二工区企业的巡查和排查。先后开展了建设项目、关转停企业、节能减排、一类污染物、雨污水管网整治、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处置等10余项环保专项行动,企业污水纳管达标率提高到95%,企业管理者环境意识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有所提高。

市总队执法人员共计出动220人(次),对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86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其中27家企业已关停或搬迁,其余企业均继续于原址从事经营活动。

对宝山南大地区14家企业的环保现状进行调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进一步推进了企业的结构性调整,区域环境污染得到有效监管。

重点行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市总队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电镀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对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重金属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律实施限期治理,并加强监管和执法。

推进重金属排放企业按照清洁生产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清洁生产方案,改造生产工艺,减少重金属污染产生量和排放量。

建立电镀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实时更新企业新增、淘汰、关停信息数据库,有效控制了重点行业污染。

重点企业污染得到有效改善。依据2013年国控重点企业名单,市总队加强了对国控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促进各类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了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做好国控重点企业各类检查记录、影音资料、企业上报资料等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并按照“一厂一档、动态管理”的原则形成国控重点企业管理档案。

清查各企业主要重金属因子及产生、治理、排放情况,进一步摸清企业废水、废气、危险废物特性及排放规律,明确了分阶段监管工作,逐步整治规范涉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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