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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空气质量排名榜前不能自乱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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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1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在空气质量排名榜前不能自乱阵脚

 

◆吴险峰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实施后,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榜和各省级行政区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榜纷纷亮相主流媒体。空气质量排名榜公布后,引起了全社会的巨大反响,其影响和受关注程度已经大大超出了政策设计者的预判,特别是列入全国最差排名前10的城市和在省级行政区排名靠后的城市政府,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在高兴地看到排名榜积极作用的同时,更应该注意到当前出现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急于求成。如有的城市提出一个月内退出全国污染最重十大城市名单;二是不同范围甚至在主流媒体上出现质疑空气质量排名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的声音;三是不能正视自身问题,过度强调气象因素和区域外的影响;四是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监测点位设置的合理性和代表性重新被关注,一些地方存在盲目调整监测点位的冲动;五是在排名考核的指挥棒下,可能存在的数据造假风险大大增加;六是排名榜和老百姓的实际感受不完全一致,即使增加了3项新的评价指标后这个问题仍然存在。比如,当臭氧为大气主要污染物时,即使百姓看到的是蓝天白云,但污染仍然严重。这些问题的出现在相当范围内普遍存在。

笔者认为,在排名榜前不能自乱阵脚,应淡定地看待,理性、积极地应对,正确处理好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近期和长远计划、显绩和潜绩的关系。

首先,要尊重大气污染防治的客观规律。大气污染是个长期积累的过程,解决这个问题也有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认识到防治大气污染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通过简单的短期措施就可以取得脱胎换骨的变化。因此,对一个地区而言,首先要做好源解析和排放源清单等基础工作,结合时空分布特点和气象因素,分析环境空气污染的成因和规律。空气质量排名榜每个月都会公布,一个地区的排名肯定也会有波动,且随着季节的不同,影响排名的主要污染物也会不同。如果不认真分析原因而采取措施,有可能就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事倍功半。

其次,坚决咬定减排不动摇。引起空气污染的因素很多,但根本原因还是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过大。要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是硬道理。当前,对总量减排工作存在一些不同看法,有人一直强调要放弃总量减排考核,转而强化质量考核。量变导致质变,没有排放量的持续下降,就绝不会换来空气质量的质变。特别是当前许多基础工作尚未到位、还不能科学建立减排和空气质量改善量化关系的前提下, 盲目放弃目标考核转而进行质量考核,将导致前功尽弃。

第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0条措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大气十条”经多方论证,是解决当前大气污染问题的有效措施。其核心是要突出各类污染源的削减和管控,突出产业结构调整,突出能源结构调整,突出环境准入门槛作用,突出综合政策的引导作用,突出区域的联防联控。在一定区域内,控煤、管车、压尘是首要任务。这些措施只要执行到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指日可待。

作者系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大气总量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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