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安丽 通讯员赵冬梅大连报道 为提高空气重污染日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高效快速的应急反应机制,11月5日,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大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预案》,提出3级应急响应机制,成为辽宁省首个出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城市。
根据应急预案,大连市将空气污染程度分为3级: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分别对应Ⅲ级、Ⅱ级和Ⅰ级响应。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预报大于200且可能出现雾霾时,应急指挥部将根据空气质量情况随时准备启动响应机制,并将通过多种渠道向市民发出预警,以便市民及时了解所处区域的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加强自我防护。
大连市同时组建了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指挥部,由环保、气象、公安等多部门组成。环保局负责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重点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气象局负责发布霾的监测及预警信息;公安局负责机动车限行的管理等。各方建立联动机制,联手应对重污染天气。
据了解,每级响应均有相应的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措施和强制性措施。健康防护措施主要是向公众提出健康防护建议,如建议儿童、老年人停止户外运动;建议性措施主要是倡导公众及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强制性措施主要是指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实施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措施,如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