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固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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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解炭化技术巧解病死动物难题
如何让养殖业不再危及饮用水源?
胶州四项措施防范养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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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1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如何让养殖业不再危及饮用水源?
盐城市盐都区划定禁养区,实行立体监管,完善配套措施,推动综合利用
 

◆吕明光

养殖污染在江苏北部地区主要表现为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对饮用水源形成的污染。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每年水产品上市量80万吨,生猪饲养量100万头,家禽饲养量2000万只,牛羊饲养量10万头。

如此大的养殖规模,每天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近万吨,每年产生的垃圾、尸体等废弃物近千吨,如不加以控制监管,相当一部分会排入河道。这对于以河道为水源的集中式供水城市来说无疑危害甚广。治理养殖污染,保证水质安全成为地方环境保护刻不容缓的任务。

规划养殖业发展空间,在总量平衡基础上设立禁养区和限养区

水产、畜禽养殖作为农村传统产业,几乎家家户户都在经营,并且畜禽养殖还联系着城市居民“菜篮子”工程。实行简单控制,很可能引发市场失衡。因此需要以生态恢复和保护为目标重新规划养殖业发展空间,在总量平衡基础上,划定生态红线,设立禁养区和限养区,

水产养殖划定市区饮用水源上游湖泊、取水湖泊及区域内主要河道、跨乡镇河道为禁养区。禁养区一律不得依湖拦河从事水产养殖和捕捞;划定乡镇及中心村内河道、湖塘为限养区。凡在限养区从事水产养殖的必须经农林、环保等部门联合审批。

对禁养区内原有围网养殖户实行“退渔还湖”一次性补偿,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与养殖户签订“退渔协议”;对限养区内的原水产养殖户登记建档,补办审批手续。

畜禽养殖划定区内主要湖泊周边,主要河道两侧100米以内为禁养区,划定跨乡镇和镇级湖塘、河道100米以内,划定为限养区。限养区内每户限养牲畜不超过5头,家禽不超过30只。禁养、限养区内原有养殖大户、加工和交易站点,一律由地方政府安排场地或者给予补偿,限期搬迁。

设立禁养区、限养区后,监管措施必须跟上,自始至终形成硬约束不留余地。对各类违法违规养殖和捕捞活动及时整治取缔,坚守红线不越雷池一步。同时对禁,限养区以外地方引导畜禽业科学有序发展。

空间上监管到户,时间上监管到位,按住大头,实施立体监管

目前盐都区养殖大户和规模养殖企业1000多家。这些大户和企业,每年生产经营的水产品占总量的80%左右,畜禽量占总量的70%左右。只要监管好这一大头,全区养殖污染就在可控范围。

空间上监管到户。按照实际饲养量和占地规模,排出200家养殖企业和规模养殖户为重点监控对象,平均每个乡镇15家左右。要求每个大户必须建有畜禽废弃物处理设施,至少建有相应规模的沼气池。

镇政府与养殖大户签定畜禽粪便禁排协议,正常情况每月上门检查一次,发现违法排污情况严查重处。凡在限养区新建、扩建的养殖项目,没有完备的粪便处理配套设施一律不批,实行源头严控。

时间上监管到位。按照养殖周期,把握水产、畜禽上市,防病,育苗几个时间节点,把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水产品、畜禽上市期间,突出交易市场监管,严禁随意增设屠宰、交易站点,现有交易市场实行清洁化管理,防止变成季节性污染源;防病期间,突出对病死畜禽鱼处理监管,明确农林部门牵头建立无害化处理中心,并对违规处理病死畜禽行为严加管控,造成污染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育苗期间,重点摸清和界定养殖户的饲养量规模,实行总量控制,确保饲养规模与环保设备相配套。

区别对待,分步推进,完善环保配套设施

对规模化养殖企业和大户,项目启动之前实行环评论证,需要配套的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确保做到“三同时”。否则一律不予审批,不得运转经营。

以前没有实行环评和“三同时”的养殖大户,重新登记入册,区别对待:位于禁养区内的限期停业或搬迁,位于限养区内的补办审批手续,配套环保设施,限期不达标的按违规经营处理。

对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实行“统分结合,综合治理”办法,一方面要求养殖户配套家用沼气池等设备,粪便处理实行“干湿分离”;一方面由地方政府或企业投资,建造畜禽粪便处理中心。

盐都区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在大冈镇建造了一个覆盖周边7个镇的畜禽粪便处理中心,总投入500万元,工程包括一个处理中心,227蓄粪池及配套管网,彻底改变了长期以来畜禽粪便随意排放的养殖陋习。

推广沼气池,培植生态园,建立开发区,助推循环经济

养殖废弃物与工业污染物性质有所不同,经过加工处理,一般可以变废为宝,实行资源再生。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因势利导,完全能把养殖废弃物处理融入循环经济经营轨道。

一是推广沼气池。以一家一户为主,把养殖业与沼气推广有机结合,以家庭沼气池的普及和提高,变养殖废弃物为沼气原料,进而再生为热能电能。

这种办法一举两得,经济实用,是养殖户的首选之举。有些地方由政府或企业牵头建造畜禽粪便处理中心、或有机肥制造中心等,集中养殖废弃物制作沼气或有机肥推向市场,也值得总结推广。

二是培植生态园。以企业或地方能人牵头,通过租赁、入股等形式,把分散土地集中化,创办农业生态园。

这类生态园,以生态为品牌。实现集约经营,运作模式主要有:果树+养禽+养鱼;养猪+有机蔬菜,散养鸡+高杆植物等。通过种养循环,实现了养殖污染自我处理、自我转化。盐都区目前已发展各类农业生态园100多个。

三是建立开发区。由地方政府牵头,在原先“一村一品”基础上,对当地经营同类种养项目,并已形成规模效应的村组,进行优化重组,建立优质水产品开发区、优质苗猪园区、生态畜禽开发区等。

园区重点在供种、技术、销售等环节上统一管理。通过管理,贯彻生态标准,融入循环经济,不但使种养污染自我转化,污控措施有效落实,而且用药用肥更加科学合理,使用量减少10%。盐都区已建农业园区20多个,其中国家级农业园区1个,省市级农业园区11个,园区面积约已占耕地面积20%。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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