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立平 通讯员成宁长沙报道 湖南省环境监察总队近日组织召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座谈会,参会人员就新法实施细则进行了讨论。会议由湖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主持,省环保厅法宣处处长、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以及部分地市环保局负责人、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议就《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4个配套文件面向参会人员征求意见,参会人员各抒己见,现场讨论热烈。
湖南省环保厅法宣处处长陈战军在会上作总结发言时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相关配套文件要接地气,落到实处,要具备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