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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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吃山行不通 良好合作求共赢
村区联手守护凤阳山

浙江省凤阳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动植物资源极为丰富,保护区内的凤阳湖畔时常有野兽出没。 晏利扬摄
 

◆本报记者晏利扬 赵晓

浙江省龙泉市凤阳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浙江西南部,主峰黄茅尖海拔1929米,为浙江最高峰。拥有多种珍稀、濒危动植物,也是我国12个具有国际意义的生物多样性分布中心之一。

凤阳山自然保护区近年来一直积极扶持周边社区脱贫致富,让周边群众自觉加入到自然保护区工作中来。通过各种帮扶活动,不但提高了周边群众森林消防意识,也良好地解决了自然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发展的矛盾。

日前,记者来到凤阳山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实地探访。

□探索社区共管机制

■帮毗邻村产业发展

为了促进保护区与毗邻地区的和谐稳定发展,保护区管理处制订了社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一年一主题、一年一促进、三年大改观的目标,有序推进社区共建进程,因地制宜探索建立社区共管机制,实现共赢。

第一年是集体林租赁年。根据浙江省对全省省级以上森林类自然保护区集体林租赁工作的部署,管理处得到市政府支持,按35元/亩的租赁价格全面完成保护区内16.5万亩集体林租赁工作。在与各村集体林协议签订后,管理处及时跟进签订集体林共管协议。两个协议的签订、理顺了保护区集体林管理体制,为保护区合法、有效管理集体林奠定了法律基础,毗邻区林农也通过集体林租赁,生态补偿得到了长效的机制保障,弥补直接的经济损失。

随着集体林租赁补偿资金的逐年提高,若不及时妥善化解保护区毗邻区山林纠纷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将越来越尖锐,越来越成为焦点。为此,在2012集体林租赁年的基础上,管理处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2013年4月,龙泉市政府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凤阳山自然保护区山林纠纷矛盾“集中调处年”活动。当年6月,摸排各类山林纠纷44大件,当年完成调解23件。

“我们更多考虑的是尽力扶持毗邻地区发展。”凤阳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处长张长山说,今年管理处在巩固完成山林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同时,积极争取龙泉市政府政策支持,部署开展保护区“社区帮扶年”活动。

保护区在自身资金短缺的情况下,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下拨各毗邻村资源共管经费34.2万元,扶持毗邻村产业发展32.3万元。管理处还将联系村帮扶与保护区社区共管有机结合,向龙南乡上兴、屏南镇南垟、兰巨乡官浦垟等毗邻村林农赠送1万多株红豆杉、花榈木容器苗,引导林农利用弃耕撂荒土地绿化造林。

“3年后,我们以每棵50元的价格向村民收购,既能让村民致富,也形成了无形的防火线,这是花小钱办大事。”张长山说,保护区还扶持毗邻的21个村庄建立合作社,制订收购保护价,引导村民种植百合、茭白、四季豆等作物,构建天然防火带。管理处给每个村平均帮扶资金达3万元,一年补贴就70余万。

而对于处于缓冲区内的几个村庄,保护区更多地考虑是推进“下山生态移民脱贫”工程。

在龙泉市委、市政府支持下,一个占地33亩的下山移民小区已初具规模。370户村民以成本价购房,从大山里走出来,搬进了这个位于市区的小区。

“村民下山转移,不但为他们实现脱贫创造了优越条件,而且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减轻了环境压力。我们的目标是争取用10年~20年的时间,把保护区内所有的群众都移下山来。”张长山说。

□下拨邻乡消防经费

■护林知识送入农家

在龙泉市委、市政府支持下,保护区内明确了区域森林消防责任主体。针对保护区3个毗邻乡镇森林消防专项工作经费短缺现状,2013年起,龙泉市财政核拨龙南乡、兰巨乡、屏南镇森林消防专项工作经费各10万元,为毗邻乡镇加强和有效开展森林消防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龙泉市政府森林消防办公室还出台《进一步提升凤阳山及其周边区域森林消防综合能力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保护区管理处、毗邻三乡镇、龙泉山旅游公司保护区森林消防责任范围,即凤阳山保护区管理处承担国有林、龙泉山旅游公司承担景区、毗邻乡镇承担辖区内保护区集体林森林消防的责任。

“我们和毗邻乡镇、村都签订了共管协议,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了每个村。”张长山说,保护区管理处将毗邻村的村支书、村长都聘为兼职护林员,每个村都能得到每年1万元的防火护林经费。而3个乡镇和旅游公司辖区内未出火警事故,保护区管理处每年还另外给予每个单位3万元奖励。

为提升毗邻区村民森林消防意识,保护区管理处每年在重要森林防火期间邀请“龙泉市风韵老年艺术团”在防火重点村开展10场“送戏入村”森林消防主题宣传活动,收效明显。

针对清明上坟火灾隐患大的情况,管理处向群众发送防火提示短信,并在主要路口设卡开展“鲜花换香纸烛”活动。

管理处还在毗邻地区3所小学开展了“保护资源爱我家园”主题宣传,增强小学生和家长森林消防意识。

为强化旅行社、导游带团入区的义务和责任,去年9月,管理处与龙泉市4家旅行社签订了《森林资源保护责任书》。管理处还与市森林消防指挥办公室、旅游局组织导游开展业务培训,对考试合格的导游颁发《凤阳山保护区森林消防准入证》,实行导游带团持证入区制度,团队在景区内有野外吸烟、乱丢垃圾等行为的带队导游将被扣分,多次被发现违反规定的、扣分多的导游将被收回《凤阳山保护区森林消防准入证》。

在现场

建立“三防”体系

凤阳山筑牢防火墙

在盘山道上行驶了近一个小时,突然“啪”地一道闪光,车子被横在山路上方的电子监控仪拍了个正脸。

在保护站哨卡前停下车,一位身着“生态监护”制服的小伙子递上一张精美的宣传单页。正面是温馨的“保护区严禁吸烟”提示,背面除保护区简介外,还有5条保护区范围内特别提醒禁止的行为。

“保护区最怕野外用火!”保护区管理处总工叶立新告诉记者,进入保护区各条道路都设有哨卡,除了监控摄像头抓拍外,所有进保护区人员都必须登记,并留下携带的打火机、火柴等火种。

“森林消防工作是我们一切工作的重点。”凤阳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处长张长山告诉记者,保护区构建了“人防、物防、技防”的“三防”体系,切实维护资源安全。

在保护区努力下,龙泉市林业局将原聘任的毗邻村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划归到保护区管理,管护经费也划入保护区账户,理顺了护林员管理机制。此外,保护区还新组建了由17名村民组成的准专业扑火队并组织了多次培训。

“物防”建设则是“防患于未燃”。保护区投资39万元购置森林消防运兵车两辆,更新森林消防指挥车1辆,配备了油锯、背式水枪、柴刀、电筒等物资,4个保护站也全配置了车辆。同时,保护区构建了79公里生物防火林带,防火线除草清理27公里,并在区内建设森林消防蓄水池。

而在“技防”上,保护区实施了音视频监控提升工程,新增3个音视频监控点和资源检查站车辆入区自动拍摄记录系统,共建成14个监控点的视频监控中心,坐在办公室便能查看保护区内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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