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爱群 见习记者李俊伟呼和浩特报道 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和试运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与应急管理平台一期项目近日通过了专家验收,可正式投入使用。
据悉,内蒙古作为环境保护部确定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信息化建设第二批单位之一,2013年启动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与应急管理系统平台项目建设。项目中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子系统具有执法清单管理、行政处罚、稽查考核、任务派发等功能;环境应急管理子系统有应急三维、图形化预案、风险源分类分级及空气、水扩散模型功能;数据中心子系统则可以进行主题分析和数据共享。
项目实现了“一机制一张图一平台”的设想,实现了环保系统数据的共享共用、环境监察的规范化执法和自治区、盟市两级的应急联动,弥补了内蒙古在当前环境监察和环境应急工作链和管理链上的缺失,全面提升了环境监察移动执法与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了环境监管效能,有利于完善有内蒙古地区特色的“智慧环保”体系。
在一期项目取得建设性成效的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已启动了项目的二期建设,重点覆盖30多个旗县区环保局,同时强化应急能力建设,从而提高全区执法人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