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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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实行“谁检查、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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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葫芦岛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
严格实行“谁检查、谁负责”

 

本报讯 辽宁省葫芦岛市近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并制定了《葫芦岛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进入检查整改阶段。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情况,原油、成品油存储及输油、输气管道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情况,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情况,涉及重金属生产的企业及其他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

《方案》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结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全面排查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风险单位,真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严格环境安全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严格实行“谁检查、谁负责”的环境安全检查责任制,采取“三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查现场)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暗查暗访;强化对存在问题的督查督办,对环境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环境安全隐患的,要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未开展大检查或大检查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要实行挂牌督办,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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