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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力治理养殖污染
湘江沿岸一公里内52户规模养殖场退出
 

本报记者刘立平 通讯员成宁长沙报道 记者日前获悉,2014年,湖南湘潭市要退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52户的任务已经全部完成。

为保护母亲河湘江,湖南省政府提出“一号重点工程”,制定湘江保护与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其中提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要求湘江沿岸1000米范围内的规模养殖户必须退出或搬迁。

按湘江保护与治理首个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2014年底前,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库区湘江干流两岸1000米范围内年出栏3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要全部退出或搬迁;2015年底前,这一范围年出栏50头~300头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全部退出或搬迁。

根据湖南省政府要求,2014年4月,湘潭市对湘江干流1公里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出栏数、栏舍面积进行摸底,确定了退出畜禽规模养殖场数量,按照省政府2014年退养工作要求,2014年湘潭市要退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达52户。

2014年8月,省政府下发《湘江干流两岸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随后湘潭市制定并发布了《湘潭市湘江干流两岸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退出补偿资金、政策。对规定时间内主动退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畜禽栏舍面积(生产配套设施建筑面积按栏舍面积25%折算)平均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截至2014年12月26日,全市实现退养170户,全面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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