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版·行为
负面信息披露能省则省?
华海药业因分厂半年前环境违法行为未披露被动澄清
2015年2月10日,上市公司华海药业发布澄清公告,称此前媒体报道中的挂牌督办一事属实,公司已在督办期限内完成了全面整改,并于2014年10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此前的媒体报道称,2014年7月,浙江省台州市环保局对华海药业公司川南一分厂的环保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然而,事发过去半年时间,华海药业的公告中为何只字未提?
澄清公告给出的解释是,此次督办是“对公司川南一分厂(系公司原料药生产基地之一的川南生产基地中的一个分厂)部分车间进行停产整治,对公司整体经营影响有限,预估财务影响值不触及信息披露标准”,这一事项“不构成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的情形”,故未进行公告。督办涉及的范围小就可以隐瞒不报?
环境信息披露报喜不报忧、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讳莫如深,这是很多企业的通常做法。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已经明确了企业信息公开的要求,上市公司更应该率先垂范。相比主动披露,若企业被第三方揪出问题,则很容易让自身陷入被动。
从本期开始,《企业周刊》开办《上市公司》栏目,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环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