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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运输固废散落道路造成污染
湘潭雨湖区对货主单位进行处罚
 

本报记者刘立平 通讯员文萍 刘婷湘潭报道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环保局近日妥善处置了一起固废扬散事件,并对货主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雨湖区环保局近日接到响塘镇政府反映,近几天,经常有运输不明物体的大货车经过响塘镇稠泉村X011县道,车上散落不明物体,再加上突降大雨,物体沉积变为湿泥状,对道路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接到举报后,雨湖区环保局迅速派出执法人员前往响塘镇查看情况。到达现场时,运输车辆已被当地村民拦截。执法人员经过现场调查、询问、取证,依法对运输固废的车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将相关人员带回雨湖区环保局进一步调查。

据调查,货车运输的货物为钢厂固废,货主单位系湘潭永鑫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这批钢厂固废系债务纠纷中经湘潭市仲裁委仲裁的抵债物品,货主单位将这批固废提供给中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这批固废共约2000吨,已运输1700吨,被村民拦下的车上装载约20吨。由于运输时仅采用简单的油布覆盖,加之下大雨,固废混入雨水形成的湿泥从车厢缝隙散落,对道路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目前,货主单位已按要求对扬散的固废进行清理、处置,雨湖区环保局依法对货主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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