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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一体化不适合大范围推广
专家认为无论从火电需求还是政策准入来看煤炭企业都应谨慎对待
 

◆李廷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今年4月以来山西省发改委密集批复了22个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合计1985万千瓦。其中,绝大多数项目的投资主体为山西五大煤炭集团和其他以煤炭为主业的企业。

煤炭与电力是关联度极高的两大行业。我国电力、热力生产耗煤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接近50%,煤电装机容量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超过60%,煤电发电量占全国发电总量的比重接近75%。因此,从长远发展来说,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理应进行合作。但是长期以来,煤炭和电力两大行业的对抗显然多于合作。被逼无奈,发电企业只好谋求控制更多煤炭资源,开始加大煤炭开发力度,从而加快了煤电一体化的发展。

目前,五大发电集团控制的煤炭年产能已经超过3亿吨,粗略估算,五大发电集团整体煤炭自给率已经达到30%左右。由于其煤炭产能多数属于新建矿井,因此,在煤炭自给率不断提升的同时也加剧了煤炭整体的产能过剩。

近两年,随着煤价不断下跌,在盈利能力方面,煤炭和电力两个行业的处境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换,大量煤炭企业陷入亏损状态,而五大发电集团的发电业务却赚得盆满钵满。2014年,五大发电集团利润总额已经超过800亿元。与此同时,众多亏损中的煤炭企业也将目光投向了煤电一体化,希望通过发展煤电一体化来扩大煤炭销路,提高盈利能力,实现企业转型发展。

但是,笔者认为,煤电一体化并不适合在整个煤炭行业大范围推广。原因如下:

一、当前煤电装机已经显现出过剩苗头。2014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已经创下36年来最低水平,只有4706小时,较2013年下降6.25%。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下降,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电力需求增长放缓。

由此预计,未来很长一个时期内,电力需求增长都将处于较低水平。另外,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在建燃煤发电机组仍有近1亿千瓦。在这种

情况下,煤炭企业如果大范围推进煤电一体化项目,将不仅导致煤电装机的进一步过剩,而且将导致企业的盈利能力进一步降低。

二、新能源发电快速发展不断挤压煤电,加剧了煤电过剩。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电快速增长,今年上半年,我国火电发电量为2087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2%,水电、核电和风电的发电量分别为4234亿千瓦时、772亿千瓦时和990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大幅增长13.3%、34.8%和26.2%。在火力发电中,燃气发电装机快速增长,未来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挤压煤电的发电量。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将要达到15%,天然气比重要达到10%以上。2013年,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分别为9.8%和5.8%,这就意味着,未来很长一个时期内,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仍将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而绝大多数的非化石能源和大量的天然气将转化为电能,势必对煤电形成挤压。

三、政策调控。去年10月,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对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过低(4500小时以下)的地区,要严格控制火电建设规模。这种管控很合理,既可以防范未来火电产能过剩,也可避免低效和无效的投资建设,防止资源浪费。根据相关数据预测,今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降至4500小时以下将是大概率事件。

综合以上分析,无论从火电产能来看,还是从未来火电需求来看,抑或是从政策准入来看,预计煤炭企业大规模推动煤电一体化发展很难取得预期效果,煤电一体化或很难让煤炭企业走出困境,煤炭企业发展煤电一体化需谨慎。

作者系睿能咨询首席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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