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环保倒逼逼出经济健康发展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图片新闻
北京检查汽修企业危废处置
单宗项目退出近海岸用地
福建省人大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南明确海岸带建设项目处置办法
单宗项目退出近海岸用地

 

本报见习记者李拉 通讯员尹建军海口报道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解决海南省海岸带200米范围内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海岸带200米范围内建设项目、闲置土地及历史遗留积存项目的处置等。

海南省政府明确,单宗项目用地,部分土地位于海岸带200米范围内、部分土地位于海岸带200米范围外的,只对位于海岸带200米范围内的部分建设占用土地进行处置,可通过依法收回土地、处置闲置土地、土地置换等方式进行处置,将位于海岸带200米范围内的建设占用土地退出。

《通知》明确,按照《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重点景区、沿海重点区域规划管理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市县政府提出在海岸带200米范围内的具体建设项目申请,并经省政府明确批准同意在海岸带200米范围内、特殊岸段100米范围内进行项目建设的,按照省政府原批准文件继续执行。

海南省政府明确了海岸带200米范围内闲置土地的处置办法。对此类闲置土地,海南省将按照《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与处置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进行处置。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