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应急响应能否立竿见影?
劣Ⅴ类断面比年初减少19个
汉、丹江实施水污染补偿考核
乙烯水泥行业开展能效领跑者活动
黑龙江减少劣质煤燃用比例
呼和浩特举办环境专题培训
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省控重点河流水质持续好转
劣Ⅴ类断面比年初减少19个

 

本报见习记者桑志朋济南报道 山东省环保厅日前通报了全省10月份水环境质量状况,其中,省控重点河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2.1mg/L和0.40mg/L,同比改善10.8%和45.0%。

根据通报,菏泽、日照、东营等11市化学需氧量浓度同比改善,其余6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烟台市,为24.8%;日照、东营、济南等13市氨氮浓度同比改善,其余4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济宁市,为135.1%。

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Ⅴ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mg/L,氨氮≤2mg/L)评价,全省100个断面中,除断流和河道整治的23个断面外,有73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Ⅴ类标准,占总数的73.0%;有4个断面水质劣于Ⅴ类,占总数的4.0%,比年初减少19个。

据了解,随着冬季枯水期的到来,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净化水质功能将有所下降,断面水质尤其是氨氮可能出现一定上升。

为进一步改善水质,山东省环保厅将对连续出现超标的断面,以及涉水挂牌督办事项逾期未完成的责任地区,实施涉水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并视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采取约谈、追责等措施;对部分因治污工程进展相对滞后、尚不能稳定达标的断面,加强现场督察督导,确保各项治污项目如期建成并发挥环保效益;对因工程施工等导致超标的断面,责成有关市加强部门协调,采取应急措施,避免突发超标事件发生。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