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桑志朋济南报道 山东省环保厅日前通报了全省10月份水环境质量状况,其中,省控重点河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2.1mg/L和0.40mg/L,同比改善10.8%和45.0%。
根据通报,菏泽、日照、东营等11市化学需氧量浓度同比改善,其余6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烟台市,为24.8%;日照、东营、济南等13市氨氮浓度同比改善,其余4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济宁市,为135.1%。
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Ⅴ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mg/L,氨氮≤2mg/L)评价,全省100个断面中,除断流和河道整治的23个断面外,有73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Ⅴ类标准,占总数的73.0%;有4个断面水质劣于Ⅴ类,占总数的4.0%,比年初减少19个。
据了解,随着冬季枯水期的到来,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净化水质功能将有所下降,断面水质尤其是氨氮可能出现一定上升。
为进一步改善水质,山东省环保厅将对连续出现超标的断面,以及涉水挂牌督办事项逾期未完成的责任地区,实施涉水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并视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采取约谈、追责等措施;对部分因治污工程进展相对滞后、尚不能稳定达标的断面,加强现场督察督导,确保各项治污项目如期建成并发挥环保效益;对因工程施工等导致超标的断面,责成有关市加强部门协调,采取应急措施,避免突发超标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