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莘县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加大环保与司法部门联动力度,推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形成防范和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合力。
莘县检察院、环保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成立了环境资源监管联络小组,建立案件办理通报机制、执法档案定期查阅机制等。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各自工作情况,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措施。
莘县积极探索环保领域行政执法长效监督机制,今年以来,县检察院共摸排执行监督线索10余个,针对顺河公园水质等问题,向县环保局提出检察建议5件。
同时,莘县公安局和环保局联合成立联勤联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联勤检查和联动执法,定期发布办理环境案件的信息,分析研判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形势,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同时,指导乡镇(街道)开展联勤联动工作。 王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