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郭文生 见习记者任效良天津报道 天津环保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石化、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有效减少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今年前三季度,通过采取全面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任务进度等10项臭氧污染防治专项措施,在京津冀地区臭氧浓度同比上升的不利情况下,天津市臭氧浓度同比下降8.9%。
按照《通知》要求,天津各区县环保部门将对本市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等行业生产过程中全部或局部装置采取连续性生产工艺、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以及间歇性生产的制药、农药等精细化工企业及油品和化学品码头、罐区等企业,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标准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建设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体系。市环保局将对区县及重点企业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评估结果纳入清新空气行动考核。
天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能否控制好臭氧污染,已经影响到2015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