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明确 目标具体
工作目标
2015 年底前
全县将开展一次环境保护大排查,并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2016 年底前
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对各辖区内违法违规项目进行清理并完成整改。
2017 年底前
县域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25%,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2020 年底前
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成效显现。
◆本报记者辜迅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环保领域改革创新,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记者近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走访时了解到,双流县以环境监管方式创新为抓手,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执法模式和职责明确、精抓细管、严格考核的精细化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相应的监管内容、监管流程、工作程序等配套制度,建立标准明确、责任细化、考核公平、奖罚分明的管理体系,实现了对环境监管区域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督察机制
连续多年跻身全国百强县的双流县,没有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发展,而是一开始就把改革环境保护基础制度、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一流生态城作为双流县的发展方向。
为形成地方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有效改善人居生活环境,双流县一手抓硬件,巩固和发展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一手抓软件,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有关工作部署,从4个方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县、镇(街道)、村(社区)3级联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础环境保护体系建设。三是明确职能职责,统筹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四是切实较真碰硬,加强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双流县要求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防止各类环境事故的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针对当地环保工作实际,为强化组织保障,双流县专门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易恩弟为组长,县环保局局长刘志勇为办公室主任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大力加强各级网格监管责任人员环境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的学习。
同时,认真执行日常检查制度和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切实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确保了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
“环境保护是一项跨区域、跨部门的系统工程,各镇街、各园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易恩弟表示。
开展镇村环保机构建设,合理设置网格体系
“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确保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刘志勇介绍,双流县大力推行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创新模式,旨在构建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高效,完备的环境监管、应急防范和污染源综合信息支撑三大体系,对环境监管区域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
建立严谨的工作机制、强化岗位考核,对稳定一项工作的长效管理至关重要。经过不断探索,为切实解决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长期存在的权责不清、管理粗放、主动性差、效率不高等问题,双流县环保部门在现有工作条件下,通过广泛开展镇村环保机构建设,努力创新环境监管机制,初步建立了定责、履责、问责的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
在建立镇(街道)环保机构的同时,双流县环保局还牵头起草了环境监督员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等,为基层环保机构的顺利运行打下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双流县已在全县12个镇(街道)和1个工业园区设立了环保机构,在全市二圈层中率先建成了县、镇(街道)、村(社区)3级环境管理体系,让环保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同时,双流县将县、镇各级监管区域划分为若干主体网格和单元网格。通过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和具体责任分解到各级机构,细化到每个岗位,量化到每个点源,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环境监察执法责任体系。
“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及时侦办环境犯罪或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的,将依法依纪实施问责。”刘志勇说。
做好各级网格间的信息共享,对污染严防严控
按照双流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县环保局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污染源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和对重点行业企业的定期监测、监察工作,使环境监管更加强力和严密,在严防严控、强化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责任明确重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双流县以行政区域为主要划分依据,建立县—镇—村3级网格。各级网格明确网格主体责任领导、网格单元主要负责人和网格直接责任人等主体,对照网格职责对本级所监管的对象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及时移交移送不属于本级管辖的案件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每年都必须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并逐级上报自评结果。
建立完备的督察机制。上级网格要对下级网格的环境监管情况和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并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各级网格间要做好信息共享,上下级网格间还要做好责任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公开。
部门协作强监督。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要对辖区所有污染源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原则进行监管。各级网格之间必须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环保部门要统一监督、调研指导、协调处理全县网格化工作组工作,按要求公开县域内重点污染源和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信息,实行双人负责制对县域内重点企业进行现场巡查,督促危化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和进行应急演练。其他部门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基础保障能力走在全省前列,年底前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走进双流县环保局环境在线监察指挥中心,显示屏的清晰图像24小时显示着全县污染大户的一举一动。双流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介绍:“只要遇到超标排放,仪器就会自动报警,执法人员会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近期,围绕大气、水和噪声等污染问题,双流县环保部门通过明察暗访,针对高风险企业逐一展开拉网式大排查。同时,将白天常规巡查和晚上突击检查相结合,对发现的偷排漏排、非法排放企业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据介绍,目前,双流县的环境基础保障能力已走在了中西部前列,并创下省内多个第一。如,建成全省第一个环境监察指挥中心;建成全省第一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实现了对全县重点污染源24小时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和远程控制采样的全覆盖。
“只有坚持过程执法,才能防患于未然。”刘志勇表示,双流县环保部门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时限,要求环境安全检查不仅要纵向到底,还要横向到边。除了对排查区域要落实到组,对重点企业更要落实到人。
如今,双流县的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已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监测能力达到国家三级站标准。按照相关工作计划,在2015年底前,全县将开展一次环境保护大排查,并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2016年底前,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对各辖区内违法违规项目进行清理并完成整改。到2017年底,县域大气环境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改善,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25%,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底,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成效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