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周刊-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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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编写“两法”衔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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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编写“两法”衔接手册
强力推进新环保法实施
 

本报讯 自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法的贯彻执行,明确提出了3个“零容忍”的监管执法要求(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对环保土政策零容忍、对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零容忍)。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为确保环境安全采取了有效举措。

为强力推进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全省针对部分地区执法不严、查处不力、整改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准、甚至有意瞒报等现象,通报了各地2014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填报和2015年上半年《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情况;针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充分运用新《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新的监管权力和手段,严格依法查处。

同时,针对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工作,湖北省环保厅与省公安厅等部门召开了“两法衔接”联席联动会议,启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网络,搭建工作平台,组织举办了两期全省“两法衔接”工作培训班,各地环保同公安“一对一”现场结成工作对子,并编写《全省环境污染案件两法衔接查处工作手册》,印发全省环保、公安部门;针对各地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深入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和后督察,大胆创新,提出了新常态下环境监管执法“三查”(督查、稽查、巡查)新模式,并启动了环境督查稽查行动。

湖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新《环保法》的实施,全省各地政府的环境责任意识、污染企业的底线意识、环保部门的创新意识、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有了显著的提升,环境执法过松、过软局面有了明显改观。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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