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郭文生 见习记者任效良天津报道 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按照“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领导小组要求,天津市定于12月7 日~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和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第三轮检查回访活动。自大检查活动12月7日启动至12月底,全市所有土石方作业的建筑工地全部停工。
第三轮检查回访活动期间,16个检查组将对各区县、市级责任部门大气污染和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第二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访,对部分重点点位进行抽查,并对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开展集中检查。
一是回访第二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包括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查看是否出现反弹、反复;已制定整改计划的问题,查看是否已协调落实责任,是否制定治理计划及治理落实情况;查看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查看举报投诉案件处理清单,检查是否进行妥善处理。
二是抽查污染防治任务落实情况;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及专职网格员、监督员配备和履职情况;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和各区县街镇空气质量监测点建设等。
三是抽查重点污染问题治理情况,包括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撒漏治理;裸露地面、道路清扫扬尘治理,煤场、料堆、渣场、港口散货堆场防尘治理;锅炉煤改燃、煤改电燃煤治理,散煤及清洁化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治理,排放废气、废水、异味治理;扬尘排污收费、烟粉尘排污收费治理;机动车和船舶污染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露天烧烤、垃圾秸秆焚烧、燃放鞭炮等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