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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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让违法企业无处遁形
超临界技术能引发固废处理领域的革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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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新法,打组合拳,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深圳让违法企业无处遁形

深圳市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市民代表、媒体代表等开展“点菜式”执法,随机抽查企业。图为突击执法检查现场。
 

◆刘晶

“守法门槛高,违法门槛低”以往被认为是企业环保违法的主要原因之一。自被誉为“长了牙齿”的新环保法实施之后,被广泛寄予厚望。然而,如何利用这一法宝将执法落到实处,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才是真正考验各地环境执法者智慧的。

为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自2015年牵头,联合各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不断打出“组合拳”,不仅高效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连续处罚”、行政处罚无上限等手段,还改革和创新监管执法方式,积极利用绿色信贷等环境经济政策让企业违法付出必要的代价。

效果是否明显,几个“居全省之首”就能管中窥豹: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环保部门对1055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8000多万元;移送至公安部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9宗;前三季度,辖区内银行业累计退出环境违法、黄牌和红牌重点排污企业授信35户,涉及贷款100多亿元。

“通过这些手段,可以对违法企业起到震慑作用,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主任刘初汉说。

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运用新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深圳市恒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因为偷排案件被查处。公司老总不仅被省内外媒体曝光,还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面对媒体的闪光灯,尝到苦头的他公开表示忏悔。

“只要触犯环保法律法规,我们绝不客气,按照上限顶格处罚。”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法规处处长陈小康向记者介绍,深圳市区环保部门严格适用新环保法及配套文件、“两高司法解释”规定的执法新手段,对违法排污行为坚决采取高额罚款、吊销排污许可证、行政拘留、公开忏悔、舆论曝光等手段。

“按日连续处罚”重拳打击违法排污、行政处罚无上限被环境执法人员认为是新环保法中最有“力量”的手段。2015年,深圳市环保部门共对3家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针对违法排污企业开出最高罚单130万元。这一数额相比以往最高20万元的处罚来说,不仅可以让被罚企业“疼”上好久,也大大震慑了其他心怀侥幸的企业。

第一时间查封、扣押企业违法排污设施、设备,则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环境执法“慢半拍”的情况,从而有效遏制环境污染。与这些措施一样,限产停产、移送公安机关等手段都成为深圳市环境执法者手中的有力武器。

据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1月底,深圳市对3家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对17家违法排放重金属污染物或是通过暗管排放污染物的违法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对19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还对3家违法企业吊销了排污许可证。

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需要移送公安机关的环境违法案件。毕竟涉及其他部门,能否合作顺畅,机制是否健全,都关系重大。深圳市在这方面表现抢眼。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友好合作关系大大推动了这项工作。

据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副队长曾庆郁介绍,双方合作基本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涉及区里需要一起查处案件的时候,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有一个300人的联络名单,名单中标明所属各区、各部门以及联系电话等。如果区里发生需要一起查处的案件,则双方可以随时联络到相关联系人。

第二种就是环保部门已经查处完毕需要移送的案件,则按照之前双方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联合查处和移送工作意见》按部就班办理即可。

第三种是比较大的案件,需要市级双方提前介入的,合作更是亲密无间,联合会议通常都要开多次,两部门共同踩点,为了共同目标一起奋战。今年,全市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3宗,调查发现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9宗,全部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移送案件数量全省居首。

创新推行“点菜式”随机抽查和“查管分离”执法模式,鼓励公众参与

“我选3”、“我选6”、“我选8”, 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在905家重点排污企业中,以数字组号的方式“点菜”,随机点中企业,随后将点中企业的名称、地址等信息交由专人保管,然后由媒体导航带领整个队伍直奔现场进行突击检查。

像这种按照一定的比例随机抽取,确定要抽查的污染源,并重点对被抽查对象的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被称为“点菜式”执法。通过这种执法方式,并邀请广大市民代表、人大代表、媒体等参与,展示了环保部门“阳光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让参与者更加了解环境监管执法的重点和难点,增进对环境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实现了对环境执法工作的有力监督。

怎样在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的同时,居敬而行简,避免执法扰民,预防权力寻租?怎样在避免人情执法的同时又能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稳步推行了“办案执法”与“日常管理”相分离的环境监管执法新模式——查管分离。

具体来说,就是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核心,日常监管和查办案件“双驱动”、统一调度与统一稽查“两手抓”的执法新格局。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抽调执法业务骨干专门设立“执法一科”和“执法二科”,将深圳市划分为西部区域和东部区域,由两个执法科分别负责两大区域的环境执法工作,集中执法力量,专门开展环境执法检查行动。“这样有利于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突出了环境监察的执法功能,更适应新时期加大执法力度的要求。”刘初汉非常支持这样的改革。同时,他强调,环保部门就是要敢于执法、善于执法、严格执法,通过监管执法倒逼污染企业转型升级。

环境问题属于公共利益范畴,每一个公民既是环境的享受者,同时又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唯有“共治”才能“共享”。因此,为了调动公众积极性,更有针对性地加大打击高危性、隐蔽性环境违法行为力度,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修订了《深圳市公众举报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公众的力量是无穷的,他们的力量如果能发挥好,就等于给违法企业织就了“天罗地网”。据介绍,曾经有一个案件,执法人员曾经多次发现水污染物超标现象,但就是找不到污水源。一个举报电话给一筹莫展的执法人员带来了突破。“因为这家企业总是夜间偷排废水,手法非常隐蔽,保安警惕性极高。”曾庆郁告诉记者,因为这个举报电话,他们迅速锁定目标,并成功查处。最后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3万元奖励。

截至2015年11月底,公众举报线索59宗,立案19宗,6宗查实违法行为,共发放奖金8万元。据悉,深圳市将扩大宣传力度,加大奖励力度,更大限度地发挥公众力量。

环境管理研究专家何晋勇对于深圳执法方式的改革和创新表示赞赏。他认为,环保工作需要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公众监督,此次改革与此要求完全契合。

落实绿色信贷、绿色采购等政策,利用经济杠杆加大对企业的震慑力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与深圳市银监局于2013年12月5日签订了《信息交流与共享协议》,旨在通过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推动实体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促进深圳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发展。

协议签订以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与深圳市银监局不断完善绿色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探索绿色监管合作模式,引导全市银行业努力践行绿色信贷,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银监局的指导和督促下,银行业牢固树立绿色经营理念,积极开展绿色信贷实践,持续提升绿色服务能力,取得显著成效。

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污防处负责此项工作的邓国颂介绍,今年以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已向银监局报送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及环保信用等级信息共1200余条,“有15家企业由于银行贷款被冻结,在完成整改后向人居委申请变更环保征信信息,涉及金额18785万元。”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对待存在违法的企业一视同仁,知名企业富士康也曾因为环境违法行为被银行方面警告。

根据深圳市银监局的统计,2015年前9个月,全市银行业累计退出环境违法、黄牌和红牌重点排污企业授信35户,涉及贷款102.32亿元。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罚款几万、十几万可能不算什么,但是一旦贷款被终止,那动辄就是几百万上千万,他们算算这笔账,自然会把环保问题放在心上。

绿色信贷的威力已经被很多企业所认知。同时,绿色采购也是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积极推行的政策之一。目前,诸如华为、中兴等大型企业都非常认可绿色信贷政策并积极贯彻执行。只有在绿色采购名录里的上游企业才会入他们采购的“法眼”。而国外的企业对此更是严格要求,如果企业是环保黑名单内的,将被“一票否决”。

“利用经济杠杆引导环保,可以使企业将污染成本内部化,从而达到事前治理、事倍功半的效果。”刘初汉表示,深圳市将继续加强环境执法,将其作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手段,从而让违法企业无处遁形,切实提升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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