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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污利剑 威力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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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污利剑 威力几何?
大连公布新环保法执行成绩单:查案一○三四件,移送公安三十五家企业
 

本报记者杨安丽 通讯员吕佳芮

2015年是新环保法实施元年,这一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给环境执法铸就的斩污利剑,到底威力几何?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环保局公布的一组数据给出了答案。

2015年,大连市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034件,累计罚款2695万元,同比增长76%。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企业27家(次),罚款1608万元;限产、停产整治的企业34家;实施查封扣押1家;实施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企业29家;实施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6家。

这些数字背后,呈现的是环保部门强硬执法,企业积极整改治污的良好态势。

按日计罚增加违法成本

倒逼企业加快治污速度

2015年,大连市按日连续处罚企业27家(次),罚款总额高达1608万元,这一组数据让企业听了“怕怕的”。

大连市瓦房店轴承动力有限责任公司是受处罚企业之一,因污水超标排放被处以其应缴排污费两倍的行政罚款。随后,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在对其违法行为复查的过程中发现,其污染物排放依然超标,依法对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6万余元。

据了解,新环保法实施前,这家企业只需一次性缴纳7972元罚款,与所获效益相比,违法成本显然过低,难以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按日连续处罚后,企业受到相当大的触动,立即确定整改方案,投入200余万元,升级改造污染防治设施,增加了污染治理工艺和环节,对原有设备进行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吴殿龙告诉记者,按日连续处罚是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依法监督、督促企业改正违法排污行为的一大“利器”,违法企业如不及时整改,将被按日连续处罚,直至违法行为终结,这对企业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倒逼企业改正违法行为,确保生产发展与污染治理齐头并进、共同发展。

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整治

对违法项目有强制措施

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是新环保法赋予环境执法的又一“利器”,这一强制性处罚措施将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甚至使其停产关闭。2015年,大连市共实施查封扣押1

家、限产19家、停产15家企业。

大连欣润华建材有限公司就是19家限产企业之一,这家公司粉尘排放浓度超标19.6倍,依据新环保法,环保部门对其处以3万元行政罚款,并责令其3个月内限制生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之后,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这家企业进行了复查,发现其大气污染物排放仍然超标,于是依法对其实施按日计罚和责令停产整治。目前,这家企业已宣告破产。

吴殿龙介绍,新环保法实施前,对违法建设项目擅自投产的,环保部门待行政处罚决定诉讼复议期满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难以及时有效制止违法行为。新环保法实施后,对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项目,环保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这不仅节省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履行程序的时间,而且提高了环保部门行政决定的执行力,极大地改变了环境执法软弱、不彻底的局面。

行政拘留联合公安执法

污染犯罪得到有效震慑

移送行政拘留是对违法公民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是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的最严厉制裁,被称为新环保法最尖利的一颗“牙齿”。2015年,大连市实施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企业29家、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6家,污染犯罪得到了有效震慑。

大连星原化学是29家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企业之一,因私接暗管偷排生产废水,大连市环保局依法对其作出10万元行政处罚,并依据新环保法将此案移交公安部门。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这家企业也处于全面停产整顿中。

吴殿龙告诉记者,新环保法实施前,由于处罚不痛不痒,一些财大气粗的企业宁愿交罚款,也不上污染处理设施治理污染。新环保法实施后,违法排污不再罚款了事,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部门,相关责任人将被行政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违法企业将面临赔钱财、毁声誉的双重打击,这对企业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一些屡教不改、屡罚屡犯的“滚刀肉”型环境违法企业碰上了硬钉子,加快污染治理成了企业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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