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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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严管建筑用石加工行业
彻底取缔全部私建大理石板等加工企业
 

本报记者周迎久 通讯员李玺尧石家庄报道 河北省石家庄市日前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建筑用石加工行业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在2016年6月30日前,全市将彻底取缔和关闭所有无任何手续、私自建设的建筑用石加工企业和项目。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的建筑用石加工企业和项目整顿治理工作。

石家庄市建筑用石加工行业主要分布于西部山区,已形成以建筑板材为主、装饰和园艺石材为辅的产业集群。但建筑用石加工行业的“小、散、乱”等现象较为严重,且存在建筑用石加工企业污水等污染问题。

根据《意见》要求,即日起,各县(市)、区将按照统一安排和部署,对全市建筑用石加工行业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依次开展摸底调查、集中清理和整顿,按期关闭、取缔等工作。

同时,石家庄市要求有关县(市)、区政府要负责规范现有石材园区,并在远离县城主城区、名胜古迹和环境敏感区域,规划和建设1个~2个石材产业园区,形成特色鲜明的集加工、物流交易、服务于一体的集散中心。

产业园区以外合法的建筑用石加工企业,原则上按异地技改项目的要求,搬迁至石材产业园区聚集发展。新建石材项目进入石材产业园区,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16年12月31日前入驻石材产业园区的,可优先配置生产要素,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新增规模以上建筑用石加工企业入园建设。

《意见》还规定,建筑用石加工企业生产加工环节,必须在封闭的车间内,并实现无尘、降噪加工和生产;强化污水回收处理等系统建设,确保沉积石粉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率达到100%,生产用水实现内部循环再生利用,严禁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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