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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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有人建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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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4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加强法制建设
自然保护区有人建有人管

 

本报讯 截至2015年底,福建省已建成92个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16个、省级23个、市级9个、县级44个。在福建省,自然保护区不仅有人建更有人管。

近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把这项工作列为福建生态省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保护成效作为生态县(市、区)考核验收的重点。

在自然保护区管理中,福建省突出加强法制建设。2012年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为自然保护区依法建设与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为防止自然保护区“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管而不力”的现象发生,福建省按照“成熟一个批建一个,批建一个管好一个”的指导思想,认真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基本实现了有人建、有人管。

同时,环保部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规范开展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工作,严格自然保护区调整,强化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把关。

目前,福建省构建“三纵一横”自然保护区网络,自然保护区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态安全、水源涵养、净化空气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效保护了全省90%以上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和70%以上的典型生态系统、70%以上的主要江河源头森林植被,初步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类型较为齐全、功能较为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群网格局,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了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魏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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