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邵丽华 见习记者刘俊超三门峡报道 因过去一年贯彻落实环保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有力,河南省三门峡市环保局近日受到市政府表彰,荣获法制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三门峡市环保系统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6起,对6家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实施按日计罚,1家实施查封扣押,对3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对3人实施行政拘留。
2015年,三门峡环保部门通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量化执法责任,规范履责程序;建立执法信息公开平台,推进执法“五化”建设,即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化、行政执法模板化、行政执法程序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化、监管执法信息化,实现环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
同时,强化执法监督,坚持集体研究制度、案卷评查制度,确保办案质量;深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并贯彻于环保行政执法全过程。
再者,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与三门峡市检擦院、法院、公安局建立联动机制,与市检察院建立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公布环境违法案件处罚情况,以便司法监督;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格规范执法主体,全面公示执法权责清单,严格环评许可,进一步简政放权,合理划分许可权限,实行差别化审批,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审批进度,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有针对性的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相继开展了以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企业、点源面源污染、涉重金属企业、水污染防治、产业集聚区、饮用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等专项执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进环保法贯彻落实。
通过严格环境执法,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洛河大桥、坡头桥断面累计达标率均为100%,责任目标考核断面实现达标。大气环境优良天数达到197天。共完成总量减排项目52个,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17408辆,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环境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