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涛利 通讯员于涛乌鲁木齐报道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新疆将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偷排偷放、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监测数据造假等恶意违法行为。
2015年《环保法》及配套制度实施以来,新疆各地环保部门组织开展环保大检查活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94万人次,检查企业1.468万家,立案1495件,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286件,处罚金额3394.69万元。
同时,全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9起,处罚621万元,查封扣押案件19起,限产停产案件12起,依法关停取缔123家违法企业,有效遏制了全区环境违法行为蔓延势头。
在此基础上,2016年新疆还将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全面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强化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阳光执法”。
今年起,自治区环保厅对违反新法新规新标行为将从严查处,集中查办一批环境违法案件。
自治区环保厅要求,对恶意排污、群众多次举报、环境问题影响恶劣和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梳理、排查,摸清底数,拉出单子,切实整改一批、处理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对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办关系案、人情案等徇私枉法、包庇违法行为,要依法追责。
在环境监测方面,要科学编制《新疆环境监测“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强规划设计,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抓好环境监测各项业务,切实做到“三个说得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污染源状况、潜在环境风险),提高综合分析能力;切实发挥在线监控设施作用,今年起,新疆将狠抓在线监控设施运营维护监管,开展在线监控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
在环境应急方面,将加强环境应急机制和能力建设,深化重点领域环境应急管理,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依法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此外,还将建立环境监测与监察联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环境监测监察业务能力。
会上,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和自治区总工会还联合表彰了2015年度环境监察业务技能大赛获奖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