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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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4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洪泽湖加大禁渔期执法力度
1.4万千克非法捕捞田螺放流归湖区
图为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五大队工作人员正在将田螺放流湖区。 张玉斌摄
 

本报见习记者韩东良 通讯员谭磊 张玉斌宿迁报道 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为修复当地被破坏的渔业生态环境,日前将在湖区查获的1.4万千克非法捕捞的田螺进行了放流。

春季是田螺生长产卵高峰期。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驱使下,全然不顾洪泽湖全年田螺禁捕的规定,铤而走险偷捕田螺。

为了保护洪泽湖脆弱的生态系统,保护洪泽湖渔业资源,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近期加大了禁渔期执法力度,对在湖区查获的1.4万千克田螺进行了放流,以修复当地被破坏的渔业生态环境。

这些被放流的田螺在洪泽湖水域被群众俗称为螺蛳。田螺怀卵量少,一年平均30个胚胎,是维持水体自净能力的重要生物门类。过度捕捞田螺会降低水体自净能力,使水质恶化及水华爆发风险增大,从而使湖泊生态系统遭到破坏。而清明前后正是田螺交配期,捕捞会造成田螺亲本数量减少,进而导致种群数量减少。

水产资源领域的专家认为,采用机动船拖网方式进行捕捞,会摧毁水体生态系统,破坏底栖生物的栖息地,打破生态平衡,导致水生生物资源锐减。田螺自身修复环境较缓慢,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虽然可以通过重新投放的方式进行修复,但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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