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孙秀英海口报道 记者日前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2015年以来海南省完成12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实施清洁生产方案422项,共投入改造资金8295万元。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减少了污染物排放,促进了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可以实现最小的环境影响、最少的资源能源使用、最佳的管理模式以及最优化的经济增长水平,最终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说。
据悉,通过引导企业投资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完善环保设施,共产生经济效益超过1.14亿元。
这些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改造后,可实现节电5215万度/年、节约天然气3108万立方米/年、节省标煤2729万吨/年。同时,每年减少排放二氧化硫97吨、氮氧化物7931吨、粉(烟)尘198吨、二氧化碳3.58万吨、工业废气24万立方米。
记者了解到,为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实行“以奖促治”,海南省鼓励企业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发展之路。不仅如此,海南省还将造纸、橡胶、电力、水泥、制药、环保建材和有色金属矿采选等行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畴。
今后,海南省将加强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清洁生产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活动,对不按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进行约谈和查处,保障重点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