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周刊-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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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全面部署环境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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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5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南全面部署环境监察工作
加大查处力度,增强环境执法威慑力
 

本报见习记者周海燕海口报道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保厅日前印发的《2016年海南省环境监察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海南将从创新执法机制、强化环境监管、提升执法效能等7个方面,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海南将不断规范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按照《计划》,海南将制定出台《海南省环境保护“黑名单”企业管理办法》等系列执法监察制度,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坚决遏制未批先建、不落实“三同时”制度、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恶意违法行为,通过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送移交,增强环境执法的威慑力。

在执法机制方面,《计划》提出,海南将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逐步规范全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现全省环境监管全覆盖。

《计划》还提出,海南还将围绕建设项目和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等环境监察日常工作,全面做好环境监察稽查工作。

此外,海南还将加强信息公开,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等信息公开专栏,建立案件信息上报制度,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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