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民航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大量散烧煤、燃油消费是造成严重雾霾的主要因素之一。
《意见》提出4个电能替代重点领域。一是北方居民采暖领域,主要针对燃气(热力)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城区、郊区、农村等还大量使用散烧煤进行采暖的,使用蓄热式电锅炉、蓄热式电暖器、电热膜等多种电采暖设施替代分散燃煤设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印发的《热电联产管理办法》中提出,未来将力争实现北方大中型以上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达到60%以上。二是生产制造领域,生产制造领域的电能替代需要结合产业特点进行,有条件地区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与产业升级需要,在工农业生产中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灌溉等。三是交通运输领域,主要针对各类车辆、靠港船舶、机场桥载设备等,使用电能替代燃油。四是电力供应与消费领域,主要是满足电力系统运行本身的需要,如储能设备可提高系统调峰调频能力,促进电力负荷移峰填谷。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全面推进上述4个领域的电能替代,实现能源终端消费环节替代散烧煤、燃油消费约1.3亿吨标煤,带动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约1.9%,带动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高约1.5%,促进电能消费比重达到约27%。预计可新增电量消费约4500亿千瓦时,减排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约30吨、210吨、70万吨。 宗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