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贵州省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公正文明执法提出明确要求。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明确的全省环保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基本原则包括:合法行政、公平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信赖保护、权责一致六大原则,以此为基准,不断推进全省环保系统依法行政。
《意见》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4个方面主要任务进行了细化,并逐一明确要求。《意见》提出,各级环保行政机关及其委托执法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内部责任体系基础上,要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强化试点示范,在9个市、州所在地中心城区(市)和仁怀市、威宁县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试点工作。
此外,利用两年左右时间,重点推进执法主体建设、执法制度建设、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执法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群众满意度,促进环境行政执法手段现代化,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探索和总结环境行政执法领域可复制的好经验,突出试点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贵州省环保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持续向好。
岳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