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周刊-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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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对新法实施效果总体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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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学专家评估新环保法实施情况
公众对新法实施效果总体满意

 

本报讯 新环保法实施一年多,成效到底如何?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联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北京农学院文法学院的环境资源法学专家,组成了“新环保法实施情况评估课题组”,对新环保法在2015年全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这一独立开展的第三方评估的结果日前以《新环保法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形式在京发布。

评估报告认为,一年来,新法实施效果明显,各项主要环境管理制度和重要法律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和遵守,环境治理成效明显,公众对新法的实施效果总体比较满意。同时,评估报告也指出了新环保法实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其中包括经济下行的压力可能会导致一些地方放松监管、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和方式不足等。

据了解,此次评估主要是对新环保法中的重要法律制度和措施,特别是新规定的一些制度和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新法的主要义务主体——企业的守法情况也进行了评估,并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宣传贯彻新环保法的情况进行了总结概括。

课题组组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告诉记者,从评估情况看,全社会的环境法律意识在增强,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得到遏制,企业遵守环保法越来越有自觉性。

2015年,新环保法的推进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在经济下行压力之下,同样面临不小的挑战和问题。

评估报告指出,“保护优先”与保增长的矛盾和冲突仍然突出,一些配套法规出台迟缓影响相关法律制度实施,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滞后成为环境法治建设短板并影响新环保法的实施效果,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限制了法律实施成效,同时还有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和方式不足等问题。

评估报告建议,应进一步健全环保督政问责规范,让地方党委、政府真正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定具体办法,明确完善督政问责的对象、范围、条件、程序、责任承担方式等规定。

刘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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