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研讨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国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6件,已审理结案7件,除1件因行政机关纠正后检察机关撤诉外,其余6件法院均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目前,全国13个试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省份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3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84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9件;线索最多的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达889件。此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55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128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61件。
会议指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司法改革举措,是法律监督形式的创新实践,弥补了公益诉讼主体缺位的不足。检察机关没有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牵涉,适合代表国家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有专业法律监督队伍,拥有法定的调查权,能够较好地解决调查取证和举证难等问题;在人大的监督下,检察机关能够审慎地行使公益诉权,防止滥诉对行政秩序和效率造成干扰,也能高效、准确地配合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降低司法成本。
会议认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近一年来,改革任务进展顺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检察机关通过积极履行诉前程序,促使相关行政机关关注和重视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客观上起到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整改的效果,一定程度上震慑了相关侵害人。同时,有效推动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推动公民法人学法守法、增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意识。
会议还就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举证责任的分配、程序的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霍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