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海超
随着季节的变化,气温升高,光照加强,进入夏季更易出现臭氧污染。对此,各地应该引起足够重视,提早谋划、提早部署。
首先,要注意把握好时间节点。臭氧污染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一般多发生在5月~8月;在时间段上也较为集中,多发生在午后2点~5点。各地应加强在这些时间点上的监测,提前加以防范。环保部门需联合气象部门加强预警预报,一旦遭遇臭氧污染,及时发布污染信息,提醒广大公众减少户外出行,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其次,注意源头防控,加强日常监管和污染治理。臭氧是二次污染物,主要由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光照作用下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主要来自高空臭氧流入、土壤、生物排放等自然源,以及机动车、石油化工、燃油排放的污染物等人为源。
而这些人为源中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不同地方的比例又有所不同,即便在同一个城市,城区与郊区的比例也有差别。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的过程中,要把不同地方的臭氧形成机制搞清楚,通过监测摸清楚臭氧前体物的具体比例、排放源的位置,把握治理重点,真正做到“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