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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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5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石家庄将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
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各类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
 

本报讯 河北省石家庄市日前印发了《石家庄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利用3年时间创建成国家级节水型城市。

据悉,石家庄市将制定限制特种行业用水、鼓励使用再生水的价格指导意见或标准,建立供水企业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方案》指出,石家庄全市要对自备水单位全面实行用水计划管理,对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单位严格实行用水计划与定额管理,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

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各类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落实城市自备井关停计划,有计划地关停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逐年降低自备井供水量占城市供水总量的比重。

《方案》要求,石家庄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支持企业、机关(单位、学校)和居民小区开展创建工作,强制淘汰浪费水器具,推广应用节水型器具,确保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学校)年用水量之和占非居民用水量的21%以上,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居民户数占本区城市居民总户数的6%以上。

此外,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均应征收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征收率不低于95%,污水处理费(含自备井)收缴率不低于95%;对市区老旧小区管网中具备改造条件的管网实施改造,强化供水管网的日常巡检。

《方案》指出,要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公建设施中建设雨水回收利用项目,采取下凹式绿地、渗透管沟等措施收集雨水,经初步处理后,用于就近的绿化灌溉、路面与公厕冲洗等。完成对建成区范围内易涝易淹片区排水及雨水利用设施改造。

张铭贤 李玺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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