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周刊-立法
3上一版  下一版4
 
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亮点透析
十堰组织129家企业主集中学法
寿光鼓励群众举报固废违法行为
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河北开展循环经济立法调研
湘潭出台办法鼓励公众举报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7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寿光鼓励群众举报固废违法行为
4种情形被列入有奖举报范围
 

本报讯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山东省寿光市环保局日前发布《关于有奖举报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固废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

根据《通告》要求,以下4种情形被列入有奖举报范围:一是利用废弃砖窑坑、矿坑等形式转移、倾倒、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二是利用沟渠、坑塘、河流等形式转移、倾倒、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三是利用废旧厂房、露天场地等形式倾倒、储存工业固体废物的;四是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转等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有重大影响的环境违法行为。

按照《通告》,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举报,举报时须将环境违法企业名称、详细地址以及基本违法事实等信息描述清楚,并根据需要协助环保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对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经环保部门查证属实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现金奖励。 董若义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