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大气污染防治不力、整改不到位,安阳县、内黄县、殷都区、龙安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5个县(区)被罚款40万元。
近日,河南省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发布通报,河南省环保厅督察组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督导组近期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时发现,上述县区仍然存在整改不到位的现象。
河南省环保厅驻安阳市第五环保督察组、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现场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不间断的明察暗访,并重点对前期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后督察。督察发现,大部分责任单位迅速整改,举一反三,效果明显,尤其是《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督办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对第一批省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包括安阳市在内的9个地区整改率达100%。但个别县(市)区政府和部门仍存在整改标准不高、停而未治等问题。
对于本次通报的问题,扣缴安阳县12万元,内黄县9万元,殷都区两万元,龙安区两万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5万元。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现场督导组要对本次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凡是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整改到位的,将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问责。
睢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