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周刊-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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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立法保护FAST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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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立法保护FAST运行安全
对政府部门履行环保职责做出具体规定
 

本报讯 在日前召开的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上,《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运行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获得通过。

据了解,选址于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克度镇金科村大窝函的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英文简称FAST)已于7月3日完成主体工程,有望于今年9月全部建成,是世界第一大单口径射电望远镜。FAST将在基础研究众多领域如宇宙大尺度物理学、物质深层次结构和规律等方向提供发现和突破的机遇,也将在日地环境研究、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于射电望远镜运行对电磁波高度灵敏,涉及范围广泛,情况十分复杂,保护难度较大,需要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予以保护。而贵州省人民政府此前制定的《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只对宁静区电磁波做出了限制性规定,未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如何履行综合环境保护职责做出具体规定。为保护电磁波宁静区运行环境安全,黔南州人大常委会按照贵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开展了此项立法。

据悉,《条例(草案)》将报请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有望在FAST工程竣工前颁布实施。 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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