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周刊-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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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鼓励举报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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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鼓励举报环境污染
市民举报33种违法行为可获奖励
 

本报讯 陕西省咸阳市治霾办日前印发了《咸阳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施行。据此,举报人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可获50元~500元不等的奖励。

根据《办法》,举报人可通过咸阳市“12345”便民服务一号通途径,举报咸阳市行政区域内秦都、渭城、兴平、泾阳范围内(含西咸新区咸阳部分)的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由环保部门根据举报内容和性质给予奖励。环保部门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工作人员若出现泄露信息的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办法》规定,市民举报33种环境违法行为可获得奖励,奖金共分50元、100元、300元和500元4个档次,举报内容包含依法应当由住建、公安、综合执法、工商、环保等部门查处,且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放射性废物管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事实不清,或者举报内容难以确定的,或者环境违法行为已被市县相关部门掌握或被媒体曝光情况不在奖励范围内。

按照《办法》,咸阳市治霾办将在处理结果做出15日、奖励决定做出5日之内通知举报人;举报人自收到奖励通知30日之内,可携带有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据悉,上半年共有8起案件符合环境违法有奖举报相关规定,举报人已领取了举报奖金。

罗小雨 肖颖 田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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