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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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排放政策应综合考虑控制效果
畜禽养殖污染可实行第三方治理
生活污水治理要注重成效
监测站要为改善环境质量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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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8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畜禽养殖污染可实行第三方治理

 

◆张永

畜禽养殖废物不同于有毒有害的工业废物,很多是可以进行利用的资源。因此,大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通过实施标准化改造和沼气工程来开展治污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配套建设沼气池、储气柜、粪污储存场等设施,取得了一些成效。

但笔者认为,当前很多地方实行的这种“一家一户”式的治理模式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污染治理的效果,亟待加以解决。

当前畜禽养殖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治污效果较差。一般来说,畜禽粪污处理是利用沼气池通过厌氧消化降解粪污中的有机污染物,在南方多雨地区,雨污分流和干清粪是沼气池产生作用的前提。虽然不少养殖场建设了沼气池,但由于没有实施雨污分流或干清粪,沼气池很难发挥作用。另外,由于养殖畜禽的数量波动较大,利润高时可能养得多,利润少的时候可能养得少,在养殖高峰时沼气池容积就显得偏小,粪污只能直接排入环境。

二是废弃物难以综合利用。畜禽养殖粪便经沼气池厌氧发酵后产生沼气和沼液,这些都是可利用的资源。但由于畜禽养殖场一般建在农村地区,由于没有配套管网,沼气除了用于满足养殖场自身需要外,很难加以利用。沼液由于运输不方便,农业利用很少,最后也直接排入环境,造成污染。

三是执法监管难。畜禽养殖场分散在农村地区,位置偏远,道路状况差。基层环保部门执法人员一天跑下来,也检查不了几家养殖场。由于监管不严,很多养殖场都存在违法排污行为。一些养殖场的污水不进粪污处理设施,时常偷排。还有一些养殖场虽然建成治污设施,但由于管理不善而出现停运等情况。

建议实行第三方治理

近年来,第三方治理模式在各行业、各领域得到推广,各地也开始积极探索。笔者认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治理模式,开展集中治污。这样可以实现治污工作规模化和集约化,降低治污成本,也有利于环境监管和社会监督。

一是积极引进第三方企业。地方政府可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置企业。企业可以以禽畜粪便等有机废弃物为原料,制作有机肥,采用厌氧发酵工艺产生沼气。地方政府应对这些企业的建设给予重视,将其作为环境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在土地划拨、财政等方面大力支持。

二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第三方企业运行的首要难题是费用问题,可由地方政府、处置企业、养殖户三方共同承担。地方政府可通过税收优惠、专项资金等方式,给予企业支持。企业可通过销售有机肥以及将沼气经净化提纯后外售给燃气公司,获取一定的利润。养殖户可以按养殖的畜禽数量,缴纳一定的污染处理费。有了这3方面的资金来源,才可能建立起畜禽粪便处置的长效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各地环保部门应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管。对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对既不自己治污又不委托治污的养殖场,要从严查处。此外,加大对第三方治污企业的监管力度。要定期检查企业是否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防止沼液等随意外排。

作者单位:江西省鹰潭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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