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周刊-执法
3上一版  下一版4
 
椒江执法办案雷厉风行解民忧
乌鲁木齐整治会展片区扬尘
乌海处罚并约谈违法企业
华宇实业“煤改气”后重新烧煤 荆州依法查封燃煤锅炉
郓城夜查餐饮油烟污染
潜伏两天三夜,查获违法铁证
南县一生物科技企业被约谈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2016年8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未按要求完善配套污水治理设施
南县一生物科技企业被约谈

 

本报记者刘立平 通讯员黄昌华 陈立志益阳报道 湖南省南县一生物科技公司近日因环保审批手续和配套治理设施不完善,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环境,这家企业负责人被当地环保部门约谈。

据了解,这家企业是一家利用虾头、虾壳等下脚料为原材料,提取虾壳素、动物蛋白、虾青素及氨基葡萄糖等系列产品的企业。

南县环保局在今年上半年开展的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行动中,查出这家公司未依法完善环保相关审批手续便进行生产活动;未按要求完善配套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导致周边抗旱渠和南茅运河水质受到影响;未按要求完善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建设,在生产过程中(蒸煮虾壳)产生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南县环保局当即下达责令改正文书,要求这家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事过3月,环保部门再次检查发现,这家企业并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经报南县县政府同意后,由南县环保局牵头,南县政府办、科工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共同约谈了这家企业负责人。

约谈会上,南县环保局责令这家企业立即停产整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完善环保相关审批手续以及完成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不得擅自恢复生产。被约谈企业负责人当场签订了“企业承诺书”,并表示公司一定认真整改。

 
3上一篇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