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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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沂拆除违法小钢厂
加强环境监管 落实主体责任
聚焦主要问题 弥补短板漏洞
重庆市级机关能源消费同比下降近7%
查找问题差距 提出应对举措
车辆审核仍需环保检测报告
湖北丹河谷组群生态规划通过评审
无锡公众满意作为重要指标
广昌实施无缝执法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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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9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疆取消机动车“黄绿标”核发
车辆审核仍需环保检测报告

 

本报记者杨涛利乌鲁木齐报道 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新疆环保部门近期将取消机动车“黄绿标”的核发,但车辆未经环保检验的,车管部门仍将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后环保部门将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即“黄绿标”不再使用。近日,新疆环保部门正会同公安交管相关部门制定新的制度措施,建设机动车管理综合业务平台,以满足新的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模式的需要。

据介绍,取消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并不等于车辆不再进行尾气排放检测,车主进行车辆审核时,仍需持有环保检测报告,相关机构将根据上传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的环保检测报告,决定是否给车辆发放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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