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高岗栓太原报道 4家使用含氢氯氟烃保温材料的建筑施工工地日前被山西省太原市环保部门责令停工或查封,并拆除保温材料。
“建筑施工行业严禁使用含氢氯氟烃的保温材料。”太原市环保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保温材料的企业,将责令停工、查封和拆除保温材料,对建设单位将进行约谈,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据了解,目前太原市共有保温材料生产企业26家左右,太原市明确要求,对本辖区生产保温材料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将生产保温材料的企业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对未经批准建设含氢氯氟烃作为发泡剂的聚氨酯泡沫和挤出聚苯乙烯泡沫生产装置(线),报请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责令关停;对无使用配额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将依法处以20万~5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