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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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执法刮起“四季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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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非法处置废旧蓄电池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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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9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柳州非法处置废旧蓄电池案告破
抓获涉案人员33名,对18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报记者昌苗苗 通讯员冯前雁南宁报道 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柳州“1.06”特大非法处置废旧铅酸蓄电池污染环境犯罪案业已告破。广西环保、公安部门联合一举捣毁非法处置废旧铅酸蓄电池窝点3个,抓获涉案人员33名,当场查获铅锭37块约74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及拆分物140余吨。经审查,公安机关依法对18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起案件的成功侦办成为广西多部门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范例。

2015年9月,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接群众举报称,在柳州市内有两家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理点,生产期间没有对铅酸蓄电池废酸液进行处理,直接将废酸液收集后通过暗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每天收集处理废电池大约有20吨,有污染环境的重大嫌疑。

接报后,自治区和柳州市两级环境监察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暗访和摸排,发现情况基本属实,初步判定可能是一起涉及非法处理危险废物的犯罪案件,遂将有关信息通报自治区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

公安部门对信息研判后,与环保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对案件进行深度侦办。

2015年10月21日在柳州市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启动环保公安联动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缜密的工作方案,各方运用各自的技术手段开展暗访和侦查,锁定相关证据及案件主谋(老板),避免以往打击了非法处置窝点,但幕后主谋抓捕困难的问题。

2015年10月~12月间,环保、公安等部门多次召开案件工作研判会,通报各自掌握的信息,研判案件线索和案情。

经过两个多月的侦查、摸排以及掌握的信息,2016年1月6日中午12时30分,环保、公安迅速出动200余名执法人员,35台车辆分头对两个收购点一个冶炼点及几个犯罪嫌疑人(老板)藏匿处开展“收网”行动。

现场查获已钻开的废铅酸蓄电池(非法处置)37.308吨,铅锭37块约74吨,废旧电池塑料隔板66.14吨,废电池拆分物(正负极板)以及熔炼产生的浮渣及铅尘等共92.411吨,废电解液20余吨,非法运输卡车1辆,叉车、电钻、排风扇等涉案物品一批,控制犯罪嫌疑人(老板)及违法处置加工铅蓄电池人员33名。

经柳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称量确认,钻开的废铅酸蓄电池、废旧电池塑料隔板、熔炼产生的浮渣及铅尘等危险废物,三个非法处置点均超过3吨,同时排污口附着物也含危险废物。

柳州市环保局对现场设备、场地进行查封,查获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成品铅锭等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公司暂存,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办。

2016年5月,柳州市环保局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对其中8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涉案人员按高限,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共计90万元。

同时,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经柳州市鱼峰区检察院审查以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依法逮捕8名犯罪嫌疑人,对另外9名协作的同案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在这起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并首次使用卫星定位、移动执法系统等先进设备,加快了案件办理速度,让犯罪嫌疑人在高科技手段下无所遁形。

下一步,自治区环保厅将密切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后续工作。同时,不断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动,进一步完善办理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衔接工作相关机制,共同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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