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宁省环保厅近日公开了20家因环境信息公开违法被处罚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曝光其违反《环境保护法》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环境违法行为。
辽宁省环保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落实工作的通知》,确定了“3阶段、3主体、3任务”的“333”工作目标,即第一阶段由设区市级环保部门在3月底前制定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第二阶段由重点排污单位在名录公布90日内按要求公开环境信息;第三阶段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组织执法检查,监督落实环境信息公开要求。
7月以来,全省各地环保部门积极组织了环境信息公开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本溪市对全市45家重点排污单位逐家排查,重点查处不及时公开、不完整公开、不按要求方式公开、不真实公开4类违法行为,对9家违法排污单位进行了查处。
截至8月底,辽宁省环保部门对20家环境信息公开违法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孙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