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照《陕西省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检察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在对环保部门加强监督的同时,也强化与环保部门的配合,建立多项机制,为辖区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宝塔区检察院将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实现和环保部门的信息共享。还将设立信息专员,明确环保领域的行政执法案件由专人负责报送,避免信息报送职责不明。同时建立案件办理通报机制和咨询答复机制。
在工作衔接上,建立与环保部门的工作对接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宝塔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环保与检察院民行科的联系配合,按照《民行科工作机制》的要求,对工作中发现的线索及时移交给民行科,确保监督时效。建立与环保部门、公安机关等执法单位的工作衔接机制,明确环保领域案件的移送范围、移送机关、移送证据、移送程序等,使各执法机关进一步明确怎样从法律法规上、工作机制上、时间上进行衔接。另外,主动提前介入环保部门的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