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晋城查处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
石家庄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会议
强化问题意识补齐短板
图片新闻
燃气锅炉水气不会加重雾霾
攻坚关山初度 治霾功在不舍
推进总量减排 改善环境质量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下一篇4 2016年10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回避 不遮掩 不拖延
晋城查处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

 

本报记者李景平太原报道 山西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近日向晋城市反馈了督察意见,要求晋城市委、市政府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从7月18日山西省环保督察组进驻并现场督察,到反馈意见,晋城市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对督察组交办的419起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进行了查处,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自查自纠过程中梳理出的345个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和整改落实,全面整改落实督察组通报的六大类29条最重要、最迫切的环境问题线索,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 以督察促尽责,环保履职主动性和自觉性明显增强

通过本次督察,晋城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在思想上受到了极大触动。特别是督察组对晋城市涉及一级网格的26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警示性约谈和对部分县(市)政府及市直部门进行单独约谈后,各级各部门履行环保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显著增强,针对督察组提出的问题,立说立行立改,认真制定并及时上报了约谈问题整改方案。在处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环境举报案件和环境保护大检查自查自纠过程中,不等不靠,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在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和问责力度的同时,本着“不回避、不遮掩、不拖延”的原则,围绕环境保护大检查涉及的5个方面30项内容逐项进行了认真梳理,逐条进行了过筛式排查,拉出了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 以督察促落实,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

针对督察组通报的六大类29条当前最重要、最迫切的环境问题线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制定了《晋城市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方案》,严格按照《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职责要求,逐条逐项分解到了各级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及整改时限,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环保督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对短期内能够解决的,采取各种方法完成整改;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要研究制定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切实

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抓牢不放,一抓到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本着“件件责任清、污染必追责”的原则,细化并制定了具体落实方案,逐项拉条挂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及整改完成时限,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为保障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晋城市改善环境质量攻坚行动综合督查实施方案》,成立了4个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环保局相关人员组成的督查小组,从8月底开始每两周一次,对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及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连续综合督查。

■ 严查重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

督察组进驻期间,晋城市专门制定了《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驻地信访工作方案》,并设立了专门电话、邮政信箱以及两个意见箱,受理来电来信举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办理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要求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办理质量和时限要求。1个月来,市、县两级联合行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行动为载体,重拳出击,严格执法,连续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700多人(次),对1079家工业企业(含各类堆场及其他污染源)进行了全覆盖、无缝隙的排查整治,集中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31批419件(含重复举报73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线索进行了严查重处和责任追究,真正做到了环境违法必追究、必担责,形成了查处一件、警示一片、震慑一个行业的局面。为了扩大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知情权和监督权,依托晋城电视台、太行日报、晋城在线等市级新闻媒体,分7批向社会通报了57个典型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

截至目前,419起案件已经全部办结,责令立即整改90起,限期整改67起,停产整改6起,实施查封扣押3起,实施关停取缔15起,向公安部门移送1起。同时,按照网格化监管职责,对41起案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问责人数达121人(次),其中党内严重警告两人,党内警告8人,行政警告3人,开除两人,诫勉谈话22人,约谈28人,免职4人,停职两人,降职1人,责成书面检查19人,通报批评30人。

晋城查处五起典型环境案件

一、位于崦山风景区内的阳城县町店镇大宁村烽裕洗煤厂无环保手续,粉尘污染周边庄稼、树木,黑水直接排入芦苇河,矸石夜间随意倾倒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2016年7月25日,晋城市环保局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在对烽裕工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洗选设备未运行,压滤机在对浓缩池的水进行处理,厂外排水沟底部发黑,存在雨水夹杂煤粉尘流出的痕迹。同时企业洗选后的矸石在未采取任何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倾倒在该厂上游的山沟内。

针对町店镇辖区内不断出现的环境举报问题,阳城县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对町店镇分管副镇长杨跃光、町店环保所所长赵军凯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给予该公司法人代表梁二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郭双峰町店镇大宁村环保员职务。

二、沁水县郑村镇半峪村亿羽养殖中心等养殖场污染环境

针对沁水县郑村镇半峪村亿羽养殖中心等环境违法行为,沁水县责令限期进行整改:

一是对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沁峪养猪专业合作社、亿羽养殖中心、飞腾养殖场等3家养殖场,由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在2016年8月25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能完成整改的,由县环保部门立案处罚,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畜牧局暂扣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由郑村镇政府责令实施停业整改。

二是对不符合办理环评手续的郑峪养鸡场、半峪鑫源养鸡场、双朝养鸡场3家养鸡场进行规范清理,责令逐步减少养鸡存栏,要求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逾期采取强制停业、吊销相关证照等措施。

三、高平市河西镇新庄村和焦河村交界处一煤场污染环境

举报人反映高平市河西镇新庄村和焦河村交界处有一煤场,存在粉尘污染和排放黑水现象。经高平市环境执法人员调查,该煤场为焦河村

肖龙储煤场,无环保手续。2016年7月21日现场检查时,煤场未组织生产,场地堆有原煤5000余吨,建有一套简易煤炭筛分设备,现场未发现有排黑水现象。

针对这个煤场,高平市根据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对这个煤场立即取缔;限10日内将所有生产设施拆除。

目前,这个煤场已被彻底取缔。

四、泽州县南村镇铸造企业有的责令停产,有的在生产,生产企业也存在排放不达标

泽州县经信局、县环保局会同南村镇政府对反映的上述问题进行调查。南村镇49家铸造企业在停产整改过程中,绝大多数铸造企业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对厂区进行了硬化,建设了料棚,44家企业更新了冲天炉环保设备,加装了脱硫设施,其中29家企业对中频炉集尘罩进行了更换或技改,12家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业安装了脱硫设备。

截至目前,49家铸造企业中除两家长期停产外,其余47家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泽州县环保局已对完成整改的39家铸造企业进行了初验,允许其对环保设备进行试车调试,以检验环保设施的运行效果。

五、陵川县潞城镇苍掌村石灰窑污染环境

举报人反映的石灰窑由陵川县煜兴钙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建设,现场建有一座煅烧立窑,日产生石灰约100吨。

陵川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这家公司石灰窑处于生产状态,未能提供有关环保手续。对此,陵川县环保局对其依法立案查处,罚款6万元,责令立即停产。目前,潞城镇政府已对企业下达了关停通知书,并联合相关部门对企业采取了断电、停水等措施,针对相关人员环保网格化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镇纪委责令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李娜做出检查并进行通报,对苍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郎根孝诫勉谈话。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