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郭文生 见习记者任效良天津报道 天津市“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领导小组近日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
天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东峰在会上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天津工作重要指示的精神,认真落实张高丽副总理的重要批示,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七次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目标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依法铁腕治污,突出强化今冬明春空气质量保障,扎实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今年前三季度,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80天,同比增加13天,综合指数同比下降7.1%,PM2.5、PM10浓度分别同比下降9.4%、14.5%。王东峰说,这一成果来之不易,要巩固和拓展。针对存在的思想认识、工作作风、防治措施和监督执法问责不到位等问题,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认真改进和解决。
他指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回头看”,建立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和成效情况、排查污染源和治理整改落实情况、监管执法处罚情况、环境污染治理问责情况4张清单,逐一对照,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要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加强电厂、工业和供热燃煤锅炉污染监控,加快煤改气、改电和农村散煤治理进度。要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抓好裸露地块苫盖抑尘等工作。此外,还要严格控制车辆船舶等尾气污染,严格治理工业污染源。
王东峰强调,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督查考核,确保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同时强化各区、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效能,狠抓大案要案,公开曝光典型案件,严格依法处罚。要狠抓工作检查落实,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奖惩机制,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