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王泽琳渭南报道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近日组成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带领省环保厅、省人大环资委、省环境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深入渭南市各区县检查《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渭南市富平、蒲城、潼关等5个区县地,检查当地的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和焦化、发电、牧业公司以及人工湿地项目建设现场、石材整治及矿区生态恢复点,检查内容包括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责任和限期治理措施、检测设备运行、监测数据记录以及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情况。
暗访中,检查组发现当地存在电厂厂区内道路扬尘污染、固体废料堆放和污水处理不规范;个别污水处理厂涉嫌在线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填埋场没有任何设备运行记录、污水排放未做检测等问题。
据悉,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此次将在全省范围内挑选6个地市展开法执法检查,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兵分两路,一路通过明察,深入现场,实地检查,另一路“不打招呼”,暗访检查。